变量标识符不得在本地声明两次。
一个变量标识符可以在全局内多次使用。如果局部变量与全局变量同名,则该局部变量在 POU 中具有优先级。
变量标识符不得与关键字 相同。如
VAR_Global
在全局变量列表中声明的变量可以与在另一个 GVL 中定义的变量具有相同的名称。CODESYS 提供了扩展命名空间或变量范围标准的功能:
全局命名空间运算符:
以点开头的实例路径始终打开全局命名空间。如果存在与全局变量同名的局部变量(例如.ivar),则使用全局变量.
ivar.
全局变量列表的名称可以为包含变量唯一定义命名空间。因此,您可以在不同的全局变量列表中声明具有相同名称的变量,并且仍然通过在列表名称前面添加唯一引用来声明变量。
例如。
globlist1.ivar := globlist2.ivar; (* ivar from GVL globlist2 is copied to ivar in GVL globlist1 *)
在项目中包含的库的全局变量列表中定义的变量可以根据以下语法进行唯一寻址:
<name scope library>.< GVL name>.<variable name>
例如。
globlist1.ivar := lib1.globlist1.ivar (* ivar from GVL globlist1 in library lib1 is copied to ivar in GVL globlist1 *)
{{item.nickname}}
{{key+1}}楼{{item.content}}
{{item2.nickname}}
{{item2.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