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郑州印发的《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到,郑州将对在郑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等并纳税且交易结算的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年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3亿元及以上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并达郑州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不等的落户、办公用房、经营贡献、业绩提升等资金奖励补贴。政策补贴推动下,或将吸引大批国内外物流企业在郑州建设投资项目。